

尊敬的各位存心义工队长:
汕头市存心慈善会根据9月1日的慈善法发布及存心义工服务总队管理探讨,发布以下两则通知,望悉知。
一、
9月1日起,中国首部《慈善法》发布,规定个人不可公开募捐,网络募捐要在指定平台发布,朋友圈募捐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。存心旗下各分支机构、实体机构、义工团队、慈善组,如以汕头市存心慈善会发布募捐信息的,可以在各自群内发布;但如果在朋友圈或微信公众平台、微博等网络平台发布信息的,不得公布个人账户,组织账户,联系人或联系方式,否则一律视为违法公募,可能会受到法律追究责任。敬请各位依法行善,知法守法,贯彻执行。
二、
存心义工服务大队自成立以来,得到各位队长的大力支持。目前队伍已经满编,不再接受队伍的登记。存心义工们在各位队长的领导下,参与到社会创文、环保、扶贫、助学、助医、交通、救援等慈善公益工作,各项工作顺序渐进,在社会上得到极好的评价。
为使存心义工更深入地服务大众,存心义工服务总队做出以下决定:
1. 每支义工队伍每月至少1到2次走进社区服务大众,并发送活动信息(活动照片、文字)发送至存心善堂采编部编辑新闻及存心慈善会做书料保存用。
2. 在编队伍在三个月不参与社会公益活动,服务总队将取消其番号队名,收回所有的装备,由待编的队伍加入。
3. ①每支队的队长需建立自己队伍的微信联络群,方便与队员沟通和互动;
②各队队长需不定时召开队员见面会让队员互相认识建立良好关系;
③服务队内部需建立通讯录。
4. ①当电视台发出黄色气象预警时,各队队长需召集队员集结进入备勤状态,并发布救援求助热线电话;
②当电视台发出橙色预警时,义工队伍需安排值勤人员,队员需上路开展救援;
③当电视台发出红色气象预警时,队员需在安全地或停留,与总队保持联系;
④当电视台解除黄色预警以上信息时,队员可自行解散,总队将不再发出通知,由各队长负责掌握。
特此通知,希各知照。
汕头市存心慈善会存心义工服务大队
2016.9.5